高金新闻 - 高金新闻 - 上海交大上海高级金融学院

陈川同学(上海高级金融学院,工商管理专业,班号M1638094,学号116380910233):

您好!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,以及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》(沪交研〔2017〕74号)第四十三条规定第一款应予退学之第(二)项“休学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,上海交通大学拟对您作退学处理。请在2010年09月14日之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,办理相关手续,如您对此学籍处理建议有异议,请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陈述和申辩您的相关事实、理由及依据。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,将视为您对此退学处理建议没有异议。

满足退学条款“休学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的事实依据:

依据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》(沪交研〔2017〕74号)第四十条“休学期满必须办理复学手续。研究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,应当于学期开学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学申请”,该生自2017年8月1日休学,至2018年6月30日休学期满,未按期提出复学申请。


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:

地点:上海高级金融学院, 205会议室;

时间:2018年09月14日,14:00~15:00

联系人: 刘老师;  

电话:021-62934055;

邮箱:mba.operations@sjtu.edu.cn


上海高级金融学院

2018年09月03日